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二○○六年度工作总结及二○○七年度工作计划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环保监察大队  2006年12月12日

  2006年,在局里的正确领导下,经全队同志的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年初即定的工作目标,环境监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扎实成果,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的改善,现将2006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07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一)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量核定工作,2006年共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发排污申报登记表500余份,准确掌握了我区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征收排污费和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现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事实依据。

  (二)加强软环境建设,加强现场监督,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年共换发排污许可证241家,新办排污许可证98家,核发建筑工地排污许可证50家,对全区19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彻底清查,督促补办环评审批手续14家、限期竣工项目验收16家。

  (三)通过落实国务院七部委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强化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完成限期补办环保审批14件,其中关停吉林省茂林木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已恢复原状;完成了长春市方圆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单位的环保验收工作;完成了长春龙鹰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月潭医院3家单位污水排放的整治工作;完成净月大众浴池等4家单位噪声整治工作;完成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废气排放治理工作;与净月公安分局配合清理了净月街道范围内的5家使用高音喇叭噪音超标的发廊和商店,有效的遏制了该区域高音喇叭扰民问题;妥善的处理了长春西格玛润滑技术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爆炸事件,避免了污染事故的发生;配合省、市环保局对省林科院遗失的放射源进行现场检查;完成了对小合台工业区46家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按照省市环保局的要求对挂牌督办的吉林省林业厅等3家单位下达了相应的执法文书,有效地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

  (四)到目前“蓝天工程”覆盖面积已达12.2Km2,拆除燃煤锅炉54台、大烟囱19座,43家单位加入集中供热或使用清洁能源,燃煤削减量2.5万吨,污染物排放削减59.2万千克、SO218.7万千克、NOX19.1万千克,CO13.98万千克。同时积极推动农大、永安厂区域加入了集中供热管网。

  2006年在我区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拆除了伪皇宫等七家单位的10台锅炉、6座烟囱,污染物年削减量烟尘为11.49万千克、二氧化硫为3.6万千克、氮氧化物为3.7万千克,一氧化碳为27.12万千克。

  同时,对全区100余台锅炉进行供暖期现场检查工作,使我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五)强化新立城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确保长春市民饮水安全。对新立城水库水源地进行了彻底调查,形成具体处理意见,上报管委会。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和管委会的具体意见,我区关停了“勇峰生态园”、吉林省林业厅副食基地,并决定对吉林省黄龙公司进行搬迁,以解决新立城水库水源地的饮水安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区管委会停建在新湖镇畜禽养殖基地,加强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强了吉林省通用机械厂等17家单位为重点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了对重点污染源的例行监察频次,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七)加大了环保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认真解决企业的老污染问题。通过与市财政局的积极协调,争取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20万元,对我区吉林省通用机械厂等五家单位的老污染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八)为有效抑制企业排污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受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依法、科学、全面、足额向我区204家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263万元,收费档案建立齐全,加强了我区排污费征收的管理工作。

  (九)开展了全国环境监理站一级站的建站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大了监理站硬件投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强化了现场管理和档案管理,使我区环境监理站符合了国家一级监理站的标准,并正在申请国家、省、市局的验收。

  (十)认真落实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起草了净月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并督促管委会颁布、落实《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十一)积极开展逐步淘汰氟里昂工作,对全区宾馆、酒店、学校等具有制冷设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完成了市里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配合创城办开展创建卫生城的建设工作,先后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我区内35家单位进行检查,有效地配合了创城工作的开展。

  (十三)认真做好我区的环境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2006年共接到各类环保投诉案件82件,反馈率和办结率均达100%。根据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了《净月开发区关于加强居民区商业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意见》,使开发商真正的了解到应该如何去开发建设、如何去管理,从而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区的底墒经营扰民问题。

  (十四)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2006年年初2005年完成了北方绿化中心3.75吨废弃农药的处理工作,保证了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的环境安全。

  (十五)认真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管委会要求对我区周边的四家扬尘污染企业进行调查,并形成具体请示报告报送市政府;完成行政审批稽收费事项调查、人大提案、ISO14000认证环境监察工作各项检查等多项工作。

  (十六)认真完成了长春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006年度积极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排污费征收管理软件培训班;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的各种专项调查工作任务共计13项,涉及餐饮服务业油烟及噪声污染调查、环境监察干部调查、工业园区污染行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调查、水源地排污单位情况调查、松花江流域排污企业调查、企业经济与环境调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座谈会材料、行政执法统计、放射性污染源检查、采暖期锅炉检查等各项工作,共调查企事业单位达200余家次,向市局报表52份,出动车辆400余台次,出动人员900余人次,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07年我区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1、加强排污收费工作

        根据市监察支队和市财政局下达的收费任务,做好排污申报工作,按时限和法定程序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

  2、加强环境监察力度

  在2006年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管理,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对大案要案要列入清理整顿挂牌单位,对2006年遗留问题要继续加大监督和管理,保证群众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3、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继续开展新立城水源地保护工作,对黄龙公司等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新立城水库水源地的饮水安全,使市民吃上放心的水。

  4、继续开展“蓝天工程”建设工作

  在2006年蓝天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前提下,继续推广蓝天工程建设的成果,加大对净月分团、农大、永安厂、小合台工业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监督和管理,同时做好蓝天工程建设拓展工作。

  5、做好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监察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长春市《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监察工作,保证景区生态环境安全,给长春市民创造一个好的休闲度假场所。

  6、进一步加强《关于加强居民区商业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工作,做好市长公开电话、环保110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保证查处率95%以上,反馈率100%,办结率95%以上,保护好群众的生活环境。

  7、加强环境监察制度改革工作

  落实环境监察岗位责任制,对监察范围实施分片分区域统一监管,片区内要将各项环境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对污染源实施有效的监管,并对其工作成效实施考核。

  8、抓好环境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

  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我区环境监察大队的国家一级站的国家验收工作,并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9、做好2007年环保治理资金的项目储备和落实工作。

  10、做好其他工作

  积极开展自身建设工作,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无行政违法乱纪案件发生;做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环境监察部分的复检工作,同时完成好局里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