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大会制度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环境监察大队  2005年01月10日
  
  1、大队大会由大队长及各岗位负责人确定召开,大队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有纪录。
  2、部署大队的重要工作任务或通报重要决定。
  3、总结大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
  4、听取大队长的施政报告。
  5、讨论、通过有大队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6、要求全体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遵守会议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