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净月大街高速公路出口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环保监察大队 2006年07月10日
经现场调查,在净月大街高速公路出口处正在建设长春市轻轨工程,建设单位为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因该处为轻轨与高速交汇处,根据工程要求,只能将高速公路出口部分路段拆除修筑隧道,在此期间,上下高速公路车辆一律改道由原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跨净月大街高速公路之间的三角地带出入,而这个三角地带土地归属经开区红星村,该处现有两家单位分别为吉林交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六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占地2万余平方米,在省工商局注册,税务注册在我区,每年向我区缴税200余万元,由于将建成的轻轨将该单位出口封死,轻轨工程已将该单位拆迁。目前,商品混凝土公司已迁址双阳区奢岭镇,厂房基本建成,办公室尚在建设中,该单位计划将于2006年7月末至8月初搬离该处。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六公司占地1万余平,1993年以来就在该地从事桥梁空心板梁生产,轻轨建成后原出口被封闭,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为其在高速公路上留一便道,由高速公路出口进入净月大街。
目前,轻轨高速公路段隧道工程已经基本建成,计划在本月末通车,零散工作将于八月末完成。轻轨工程破坏高速路出口路段修复工程将在八月末由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