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区注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招商引资办公室 2005年09月10日
1、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办理程序
2、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1)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向开发区招商办申报合营公司合同、章程的请示;
(2)中外合资、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
a、设备验收协议;
b、产品销售协议;
c、中外双方投资明细表;
d、中外合营企业进口设备清单;
e、以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及商标作为投资的证明文件及有关材料;
(法人授权其他代表签字时,需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须声明各成员在合营公司担任的职务、现职务及国籍,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5)董事会成员身份法律证明;
(6)外方投资者对其参加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原文);
(7)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及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9)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10)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中方投资者对其参加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文,须证明被委派人员是否在党政机关任职);
(12)中方投资者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原文);
(13)长春市涉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公室对合营企业选址的批准文件(原文);
(14)长春市工商局对合营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原文)。

2、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需提交材料
(1)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向开发区招商办申报合营公司合同、章程的请示;
(2)中外合资、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
a、设备验收协议;
b、产品销售协议;
c、中外双方投资明细表;
d、中外合营企业进口设备清单;
e、以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及商标作为投资的证明文件及有关材料;
(法人授权其他代表签字时,需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须声明各成员在合营公司担任的职务、现职务及国籍,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5)董事会成员身份法律证明;
(6)外方投资者对其参加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原文);
(7)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及法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9)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10)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中方投资者对其参加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文,须证明被委派人员是否在党政机关任职);
(12)中方投资者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原文);
(13)长春市涉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公室对合营企业选址的批准文件(原文);
(14)长春市工商局对合营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