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方便社会各界和市民对行 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做到依 法行使职权,遵守法定程序,文明公正执法,执法人员一律按规 定着装,向当事人敬礼,出示执法证件。
二、积极作为,提高办事效率
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投诉、举报电话,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 果,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需到现场处理的,视路途远近, 在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及时回复,认真办理电话设诉
对来电咨询的,能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对不能当场答复 的,认真做好记录,3日内给予答复处理;对较为复杂问题,7日 内给予答复处理;对一般程序案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处理完 毕,并及时反馈。
四、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来信来函
对来信咨询的,在1日内转送相关受理中队(科室),由受理 中队(科室)在3日内调查落实,用电话或书函给予答复。
五、主动热情,注重服务质量
坚持执政为民,树牢服务意识,热情周到地接待群众和相关 部门的来访、咨询、举报、投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礼 貌,有问必答、有访必接,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当事人反馈。
六、亲民执法,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执法人员 “ 民本 ” 意识,想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 群众之所难,自觉做到亲民、爱民、便民、为民,实行亲民化执 法;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 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情况及案件办理 情况,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透明化执法。
七、遵章守纪,保持廉洁律
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违法行使职权或滥 用职权,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收受贿赂,坚决查处 “ 吃拿卡要 报 ” 、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投诉举报本局工作人员在办 事过程中,该办不办,能办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 重,严格追究责任,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