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资格审查公告[JZCH2010-31]
一、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DZW1.4热水锅炉及辅机安装 1 套
2 DZG0.7热水锅炉及辅机安装 1 套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厂家或其直接委托的经销商。生产厂家需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级及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其经营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文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四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参与审查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交以下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授权经销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同时应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账。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四、审查资料提交时间:
1、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8月27日9:00-16:00(12:00-13:30午休);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13:30
六、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徐耀国 联系电话:0431-84532454
七、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