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G2010-1]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招标文件编号:JZCG2010-1
2.招标工程名称:2010年度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工程
3.工程招标内容:街路、绿地绿化、彩化。
4.标段划分明细:
一标段:南环路新建道路绿化(彩宇广场至高速公路桥段)
面积:11800㎡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一年生草花栽植。
二标段:南环路新建道路绿化(高速公路桥至新城大街段)
面积:16200㎡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一年生草花栽植。
三标段:乙十四路新建道路绿化
面积:15000㎡
工程内容:花卉播种。
四标段:新城大街绿化带绿化
面积:22125㎡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一年生草花栽植。
五标段:千棚路、百顺街、荣汀路道路绿化
面积:17300 ㎡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
六标段:黄丹路、芝兰街、百灵街、轻轨公园站广场绿化
面积:16258 ㎡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
七标段:蓝桉路、文冠街、宝相街、劲松街、紫荆街、红梅街道路绿化
面积:57420㎡
工程内容:乔、灌木种植;花卉播种
5.计划工期:整体工期三年。
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8日。竣工验收交付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乔、灌木种植于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花卉播种暂定于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视天气情况而定。一年生草花栽植于5月30日完成。
6.质量标准:优良。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同类规模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宣布无资格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5.2拟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简历。附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3投标人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完成的同类规模工程清单,并附有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当一个标段的有效报名人不足五家时,此标段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0年3月8日至12日9: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每标段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参加此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获取进一步信息。
四、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29日13:0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1、402会议室。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街1572号3楼C区
联系人:李银春 联系电话:0431-84532437 传真:0431-84532433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春波 邹继业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街1572号4楼A区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