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F2010-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01月12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净月开发区林地及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项目名称:净月开发区林地及房地产评估服务

  2、招标文件编号:JZCF2010-2

  3、本项目共分2包:

  A包:房地产估价机构招标;

  B包:林地估价机构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A包: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长春市注册(包括分支机构);B包的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且在长春市注册(包括分支机构)、具有2名以上(含2名)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评审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

  3、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4、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5、近三年完成过城乡结合区域房屋或林地拆迁评估工作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评估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近三年完成城乡结合区域房屋或林地拆迁评估项目明细表(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0年1月12日—1月16日9:00-16:00(11:30-13:00午休);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领取招标文件时每一包须交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账。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五、开标

  1、时间:2010年2月2日13:00

  六、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土地工作站

  七、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