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投标邀请书[JZCF2009-5]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1月09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潭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水系治理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潭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水系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2、招标文件编号:JZCF2009-5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完成过园林绿化项目的总监工作;

  4、具备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条件;

  5、2006年以来具有承担园林绿化项目监理的经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06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7、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

  8、具有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代码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投标邀请函。

  (5)2006年至今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合同壹份;

  (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园林绿化项目总监工作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

  1、时间:2009年10月29—11月4日9:00-16:00(11:00-13:00午休,星期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时须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

  4、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如不足五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截止期:2009年11月18日13:00时

  六、开标日期:2009年11月18日13:00时

  地点: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2会议室

  七、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退耕还林办公室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431-85821167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