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G2009-18]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0月27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现为长春净月潭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水系治理项目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投标资格预审通告,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1. 工程名称:长春净月潭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水系治理项目

  工程概况:长春净月潭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水系治理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万平方米,由湿地土方、湿地溢流坝和湿地种植三部分组成。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潭风景名胜区内的溪流桥至河沿桥段。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中标单位进场及竣工时间:2009年11月20日—2010年7月31日。

  2.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退耕还林办公室

  地 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街1572号5楼C区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431-85821167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一级企业资质,且应具备同类工程(湿地建设项目,合同价格在2000万以上)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能提供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体投标

  6.有意向的且能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 10月28日至1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6:00 。

  获取方式: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7. 截止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 2009年11月6日下午13:00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送达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8.密封情况: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需密封完好,封口处需贴上封条并加盖法人章及单位公章,于递交截至时间以前准时送到指定地点,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9.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街1572号4楼A区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月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