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招标公告[JZCG2008-13]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森防指挥中心派出所办公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说明:
1、招标工程名称:森防指挥中心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2、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8-13
3、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08年7月25日;竣工日期:2008年10月20日。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外省投标人须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5、投标人没有达到五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8日-7月3日9:00-16:00时(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
3、图纸押金500元/套,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帐)。(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和进一步的信息。
四、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7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08年7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林业派出所
联系人:姜成利 电话:0431-84513647;13354309371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