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投标邀请书[JZCG2008-10]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04月30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伊丹河土地整理项目续建配套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说明:

  1、招标项目名称:伊丹河土地整理项目续建配套工程。

  2、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8-10-1

           JZCG2008-10-2

           JZCG2008-10-3

  3、工程概况:伊丹河位于新立城水库上游,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榆树村境内。本续建配套工程是在伊丹河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工程完工的基础上进行的配套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李家桥一座,长脖沟涵闸一座,伊丹河堤防铅丝石笼护砌。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4、招标内容及治理范围:

  第一标段:李家屯交通桥一座,河道桩号4+130;长脖沟涵洞一座,河道桩号2+586(合同编号:JZCG2008-10-1)。

  第二标段:河道护坡、河道护砌桩号5+180~5+773(合同编号:JZCG2008-10-2)。

  第三标段:河道护坡、河道护砌桩号5+773~7+353(合同编号:JZCG2008-10-3)。

  二、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堤防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类似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三年承担过本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的工程施工,且信誉良好。

  2、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有三年以上类似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五年以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农田水利或水利工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国家规定三级以上水利水电、市政施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能为本工程提供(含备用)施工作业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

  4、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工程质量、合同履行情况;

  (4)、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近三年来情况),并附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投标人须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5、每位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每标段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如不足五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08年4月30日—5月7日(5月1日至5月3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3万元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12日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2日13: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4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五、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517496

  六、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继业 李春波 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政编码:130122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